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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1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李新颖  摄影:  来自:人事室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先期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对象、时间及地点

1、受理对象:师范类专业毕业的2013年度申请人员、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2013年度申请人员、未通过教育技能测试的2012年度申请人员。

2、受理时间:2013年11月7日(周四),逾期不予办理。

3、受理地点:学院人事处。

二、具体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种类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需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由学院统一取回)。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学位和最高学历学位,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本学期聘书)及一份复印件。

8)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相关档案材料(如学籍表、成绩单、招生计划表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注:各类证书、证书复印件(B5型纸单面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材料准备的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由于学院申报时间较紧,请参加认定人员提前准备各项材料,到人事处审核,如有因材料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而不能上报者,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2、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要求参看附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注:我院认定机构:河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单位全称: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请申请人慎重填写有关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

三、其他事项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请于11月5日至人事处领取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

附:《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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