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新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传来喜讯,我院被新郑市人民政府授予“2012年度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据悉,本次受表彰的三十五个先进集体是从一千多家单位中评选出的成绩突出的典型。

社会保险工作是社会保障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我院一直坚持依法办学,高度重视社保工作,在政策落实、社保管理、参保缴费等方面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细致工作,逐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地促进了和谐校园建设。
本次获奖是对我院社保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必将进一步推动我院社会保险工作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