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材料受理对象、时间及地点
1、受理对象:
1)博士学位人员、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2015年度免试申请人员;
2)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2015年度申请人员;
3)未通过教育技能测试的2014年度申请人员。
2、受理时间:2015年11月30日(周一),逾期不予办理。
3、受理地点:学院人事处。
4、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请一并缴纳技能测试费278元/人。
二、 具体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种类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任教学科”按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填写,相关资料均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由学院统一取回)。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本学期聘书)及一份复印件。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相关档案材料(如毕业生学籍表、当年招生计划表、成绩单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注:各类证书复印件(B5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需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
个人材料准备的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由于学院申报时间较紧,请参加认定人员提前准备各项材料,到人事处审核,如有因材料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而不能上报者,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三、面试考试通过人员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高校面试成绩2016年1月11日公布。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2016年1月12日09:00至1月13日17:00。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郑州高校确认点”,在开封高校申请人选择“开封高校确认点”,其余地市依此类推。
4、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
6、“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表上所贴一致的同底照片。
9、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0、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5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注:单位全称: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请申请人慎重填写有关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
人事处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