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豫人社〔2015〕49号)中获悉,我院于平副教授、王铮副教授荣获2015年“河南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72号)文件精神与要求,我院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程序,认真开展推荐人的各项评选工作,并按时进行数据采集和材料上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组成河南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并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公示等程序,我院教师于平和王铮通过评审,顺利入选。
此项荣誉的获得,既体现了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激励了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的热情;也是对我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起到很好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希望广大教师以之为榜样,加强学习,恪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为我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