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省已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予以转发,请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今年起,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新条件执行。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
http://www.hnzc.gov.cn/reviewCmsInfo.do?id=ff808081555bda8901557b50eb0c7ccd
人事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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