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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评选郑州市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郑钊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郑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我院将按照本次活动要求,择优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无私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教学态度勤勉,热爱学生,师德事迹突出感人。

3、敬业爱岗,严谨治学,业务精湛,施教能力强。

4、积极参与市教育局组织安排的各项师德教育和教师家访活动,成效突出。

5、在2016年度职业道德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三、评选办法

1、按照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择优推荐候选人。

2、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请务必于2016年6月22日下午5:00前将个人申报审批表(附件)一式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和电子版报人事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2436359(内线6359)

附件:郑州市教育局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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