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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6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郑钊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的通知》(教技装〔2016〕278号)的精神和要求,我院将推荐“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候选人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此项工作我院采取个人申报、系部推荐的方式进行,学院将对系部推荐人员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人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申报对象

我院专任教职员中在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方面有建树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范围

(一)教育技术装备类,具体包括:高校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图书馆(室)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体育设施与器材装备、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发与质量监督检验。

(二)实践教育类,具体包括:探究与创新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保教育)、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社团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等。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研究、评审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认真负责,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拔尖的高技能人才,在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方面研究有建树,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领先的技术专业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本专业领域学术带头人、有研究专长的,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咨询、指导等活动。少数年龄超过60不满65周岁,在本行业声望较高又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的专家也可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名,报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类别,要具体到专业或学科。

(二)所有申报材料以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3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各2份。电子材料要求申报表采用word格式文件,证件扫描件采用jpg格式且不大于1M。

(三)各单位推荐人员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所需的各类证书复印件送至人事处。

联系电话:62436359(内线6359)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http://www.haedu.gov.cn/2016/04/26/1461650337148.html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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