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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7年初级职称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郑钊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初聘办法》,按照2017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度初级职称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系列

(一)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尚未取得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职教师(含实验人员)、有代课经历的辅导员和行政人员、总务处营缮科职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员、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职员和图书馆职员;

2.未取得相应职称;

3.档案已转入我校(由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4.完成2017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5.本科学历申报助教应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注:自2014年起,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资格,如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合格(水平)等,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请自行报名考试。

(二)类型:助教、助理实验员、助理工程师、助理馆员。

二、申报人学历、年限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在我校专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一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在我校从事本专业工作。

三、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交本单位初审

1.个人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电子版1份(txt文档),纸质4份(A4纸正反面打印)。

申报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申报人可到河南省职称网“软件下载”中下载,打开软件后单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取得资格方式:初聘→申报系列(专业):结合本人实际选择→申报级别:助理级→申报人所属地:郑州市,按软件要求规范录入、打印、上报《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填写《呈报表》时请注意:⑴“专业”应与本人任教专业或从事专业相一致;⑵外语语种、证书等级和取得时间无需填写;⑶参加工作时间:本人初级参加工作时间;⑷主管单位名称: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码:01014;⑸工作单位名称: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代码:01014109;⑹申报年限:2017年;⑺其他信息均如实、准确填写。全部信息逐项录入完毕后保存,然后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个人版”主界面;在“个人版”主界面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最终的“txt”文档保存至存储介质,txt文档命名格式:单位全称+申报人姓名。

注:《呈报表》共3份,其中,呈报单位为各相关单位,高校教师系列主管单位为教务处,人事(职改)部门为人事处,材料经该三方初审合格并签章后提交其余3份。

2.个人近期一寸彩照1张(背后写名字、单位、申报专业)。

3.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另,本科学历申报助教,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年度人事代理考核表(交材料时统一领取)。

7.申报材料统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粘贴个人基本信息(姓名、申报专业、职称类型、档案编号)和材料清单(序号、材料名称、份数)。证书原件当场查验完毕后即退还本人。档案编号在交材料时查询。

(二)单位提交材料和初审要求

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的人员,各单位要统计制作《2017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和申请材料一起统一报送人事处。

四、预收费用

每人100元,请各单位将初审通过人员的费用收齐后统一交人事处。多退少补,评审工作结束后统一核算。

五、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7日—8日各单位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2018年1月13日前各单位到人事处提交相关材料并缴费。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2436157(内线6157)

附件: 2017年 XX学院(部)初级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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