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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郑钊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达院字〔2017〕1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担任专业课的专任教师或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或《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单位初审:学院对本单位申请人的“双师型”或“双师素质”条件初审,提出审查意见;

3.部门复核:学院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分别报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复核,确定复审人选;

4.学校认定:经学校“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通过认定后进行人员名单公示,最终确定聘任人选。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3日前完成单位初审、部门复核,并将申请人材料和本单位《2017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17年11月7日提交至人事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陈坤OA办公系统。

2.附件1和附件2已发至各学院教学秘书OA办公系统。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2436157(内线6157)

人事处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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