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达院字〔2017〕1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担任专业课的专任教师或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或《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单位初审:学院对本单位申请人的“双师型”或“双师素质”条件初审,提出审查意见;
3.部门复核:学院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分别报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复核,确定复审人选;
4.学校认定:经学校“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通过认定后进行人员名单公示,最终确定聘任人选。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3日前完成单位初审、部门复核,并将申请人材料和本单位《2017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17年11月7日提交至人事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陈坤OA办公系统。
2.附件1和附件2已发至各学院教学秘书OA办公系统。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2436157(内线6157)
人事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