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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继续教育及证书转换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郑钊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9月15日起全市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过渡使用至2017年12月31日自行作废,现将我院教职人员继续教育及电子证书转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按以下要求将本单位教职人员相关材料收齐,同时填写《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转换申报表》(见附件1),递交至人事处。

1、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下周二)17:00前

2、相关材料:

(1)各单位教职人员原纸质继续教育证书。

(2)以往年度已完成继续教育公需、专业科目学习并获得相应合格证明,但纸质证书未进行该年度继续教育信息登记的教职人员须递交该年度各科目的合格证明材料(一人一档案袋)。

(3)遗失纸质继续教育证书的教职人员,须递交以往各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合格证明材料(一人一档案袋)。

3、递交人员:各单位须指派一名专人负责,统一收齐各项材料递交至人事处。

二、今年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统一使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管理,请本院各单位教职人员登录http://www.hnzjgl.gov.cn/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三、已开通继续教育补学的教职人员须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年度所有补学科目并提交相关材料至人事处。

四、未完成2017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教职人员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各科目学习并提交相关材料至人事处。

五、继续教育相关流程及办法请参照升达学院继续教育群(QQ: 431706148)群文件内容。

六、以上事宜请各单位、各教职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能完成的,今后将无法办理,请相互转告。

附件1: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转换申报表.doc

咨询电话:0371-62430237 0237(内线) 韩良

人事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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