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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第七届“淑芳师德奖”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26-10-21   浏览次数:次   作者:彭龙龙   复审:陈山来   终审:殷玉玲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10月16日上午,第七届“淑芳师德奖”评选会在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淑芳师德奖”评选委员会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王新平主持。

会上,王新平对前六届“淑芳师德奖”的获奖情况和本届“淑芳师德奖”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宣读了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各基层党委书记围绕评选标准分别对推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做了陈述;评选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依据候选人的事迹与业绩,实事求是,择优选择,对候选人进行了无记名投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和校纪委分别负责唱票、计票和监票,保证了评选程序、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最后由党委办公室主任秦旻宣布了投票结果。

投票结果经校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公示后无异议。

获得第七届“淑芳师德”先进个人的是:张阳(金融贸易学院)、赵严俊(文法学院)、陈家宁(艺术学院);获得第七届“淑芳师德”先进个人提名奖的是:刘玉梅(学务处)、赵建华(党委宣传部)、杨柳(会计学院)、王伟歌(管理学院)、林娅楠(商学院)、田海丽(信息工程学院)、孙燕冉(外国语学院)、楚君(体育学院)、李灵焕(机电学院)、何俊(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李瑛(马克思主义学院)。

“淑芳师德奖”是我校荣誉董事长王淑芳女士出资设立的专项基金,旨在广大教职工中树立师德典范,引导教职工赶学先进、争当模范,弘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职工队伍。

本次“淑芳师德奖”评选活动,既是一次榜样选树,更是一场师德师风的思想浸润。希望全体教职工以师德先进个人为榜样,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恪守师德规范,涵养高尚师德,潜心教书育人、用心关爱学生,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自觉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育人能力,争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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