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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第七届“淑芳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6   浏览次数:次   作者:彭龙龙   复审:陈山来   终审:殷玉玲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过各单位推荐,“淑芳师德奖”评选委员会投票,校评选领导小组审议,现将第七届“淑芳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淑芳师德”先进个人奖:张阳、赵严俊、陈家宁

“淑芳师德”先进个人提名奖:刘玉梅、赵建华、杨柳、王伟歌、林娅楠、田海丽、孙燕冉、楚君、李灵焕、何俊、李瑛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月20日(三个工作日)

如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纪委和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公示期外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校纪委:

电话0371-62436178邮箱sdjw@shengda.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电话0371-62433201邮箱sdjgb@shengda.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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