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上级文件通知,按照院领导指示精神,2012/2013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写工作于2012年9月24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1.高基111表、112表由院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填写。
2.高基311表、312表、313表、314表、315表、316表、317表、318表、331表、332表、351表、361表371表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填写。
3.高基321表由学务处牵头组织填写。
4.高基322表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填写。
5.高基341表中共产党员项由院党委填写,其他项由院团委牵头组织填写。
6.高基411表、421表、422表、423表、424表、431表、441表、451表、461表、931表、932表由人事室牵头组织填写。
7.高基521表中占地面积项由总务处牵头组织填写;图书项由图书馆牵头组织填写;固定资产总值项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项由科研处牵头组织填写;其他项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牵头组织填写。
8.高基522表中数字资源量由图书馆填写,其他项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牵头组织填写。
9.高基511表、921表、922表由总务处牵头填写。
二、主要填报说明
1.请各相关部门务必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安装2012年高等教育统计软件和河南省代码软件(安装前务必卸载旧版软件,根据软件要求给自己电脑打补丁、升级系统),按照2012年统计系统使用教程说明安装操作,生成上报数据并按要求表单格式打印出纸质版。
2.本报表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一般为2012年8月31日;需按年度统计的,时间区间一般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3.本报表中涉及到的学生人数以教务处提供的相关人数为准;涉及到的教工人数以人事室提供的相关人数为准。
4.本报表涉及学生和教职工人数的,按照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分别报送相关数据。
5.各单位在填写相关数据时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文件精神,参照各项指标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核算数据,并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报送院长办公室。
请各相关部门于2012年10月8日16:30前,将报表纸质版及详细说明(报经部门主管院领导审核后,由填表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和上报格式的电子数据一并送交院长办公室。
统计工作是学院和上级机关制定决策、编制规划的重要参考,是省教育厅下拨学院招生计划、监测学院办学条件的重要依据,是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并及时上报。
如有问题,请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查询,或向院长办公室咨询。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