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2年12月总值班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4-04-22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日 期

带班院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12月1日

戎庭银

马秉义

王智鹏(企管系)

程敏姿(教务处)

12月2日

张 洁

毛振江

付艳军(企管系)

魏南楠(会计系)

12月3日

张金安

赵维平

张志顺(招生就业处)

吴晓芳(营销系)

12月4日

王新奇

钟江鸽

张沛燕(现教中心)

张 娜(总务处)

12月5日

王淑芳

顿雁峰

张建营(营销系)

张 娟(资讯系)

12月6日

崔慕岳

高天喜

张继军(营销系)

张 艳(公外部)

12月7日

戎庭银

魏 民

张 颢(国贸系)

张延霞(会计室)

12月8日

张 洁

王槐深

冯 科(招生就业处)

郭勇伟(学务处)

12月9日

张金安

王光汉

冯 浩(营销系)

郭晓林(国贸系)

12月10日

王新奇

于 平

时 峥(图书馆)

李 华(图书馆)

12月11日

王淑芳

乔 卫

李 雷(国贸系)

李 娜(营销系)

12月12日

崔慕岳

刘红生

李 磊(资讯系)

李 莹(院长办公室)

12月13日

戎庭银

朱永恒

李心记(共科部)

李 珺(国贸系)

12月14日

张 洁

朱建良

李永利(会计系)

李灵焕(图书馆)

12月15日

张金安

王守伟

冯亚飞(招生就业处)

高世伟(企管系)

12月16日

王新奇

王红晓

务孟俊(总务处)

高建涛(外语系)

12月17日

王淑芳

汤五云

李红亮(总务处)

李社霞(会计室)

12月18日

崔慕岳

许晓华

李松涛(院团委)

李艳艳(会计系)

12月19日

戎庭银

何 伟

李南方(会计系)

李新颖(人事室)

12月20日

张 洁

宋维清

李恒基(会计系)

杜玉红(院长办公室)

12月21日

张金安

张 欣

李赵法(艺术系)

杨 迪(院长办公室)

12月22日

王新奇

王新平

卢玉柱(现教中心)

高晓阳(会计系)

12月23日

王淑芳

韦杨建

田 雨(现教中心)

黄 晗(营销系)

12月24日

崔慕岳

张 蕾

李海雷(国贸系)

杨 柳(会计系)

12月25日

戎庭银

张王利

李霄锋(艺术系)

杨 柳(图书馆)

12月26日

张 洁

张其武

李明鸿(会计系)

杨 静(现教中心)

12月27日

张金安

张现水

罗志懿(学务处)

杨 慧(营销系)

12月28日

王新奇

张晓欣

杨 亮(现教中心)

杨利凯(营销系)

12月29日

王淑芳

张爱卿

杨 波(招生就业处)

汪 梁(招生就业处)

12月30日

崔慕岳

史友余

艾 方(人事室)

崔志鹏(现教中心)

12月31日

戎庭银

司宏亮

石守金(院团委)

戚正威(现教中心)

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院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党办和院办。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按员工的姓氏笔画顺序轮流确定总值班日期(周末、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亦按此顺序;若某一员工按顺序同一月份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及正常工作日均须值班者,为避免一人同一月份总值班两次的情况,故首先安排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值班;该员工正常工作日值班日期顺延至下一个月份开始时再排。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调整)。另考虑到女同仁特殊性,男同仁和女同仁数量悬殊较大的现状,从本月起,调整部分男同仁排在每日值班人员的后一位,即出现当日值班人员为两位男同仁,此种情况下,转移电话等具体对值班人员要求依旧按照注意事项第四条实施。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郑州大学值班电话:67780000;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

3.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4.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5.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安排,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党办和院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党办和院办批准后调整。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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