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调休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2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根据我院工作安排,现将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调休等工作通知如下:

1.中秋、国庆放假安排: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9月30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5日为调休,10月6日—7日为公休日,9月29日(星期六)教师、学生按照10月4日(星期四)课程表上课。10月8日起,恢复正常上班上课。

2.自10月1日起教职工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3:30-17: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从14:10开始。教职工上午上班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变,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师生,妥善安排好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各项工作。

3.10月8日,2012级普通本专科新生正式开始上课,教务处、科研处、各系部要认真检查上课准备工作,确保师生放假返校后正常的教学秩序。

4.各单位要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注意掌握安全稳定动态,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的苗头倾向,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学院安全稳定。

5.各单位特别是学务处、各系要对师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师生的服务管理工作,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并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其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自查;学院将于9月28日(周五)上午9:00组织全面检查。请各相关单位参与检查人员在当日8:50前在行政楼一楼大厅集合。

6.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校园保卫、环境保洁工作和留校人员的饮食保障,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7.全院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国庆节期间外出离开郑州的须征得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涉及安全稳定及水、电、煤、气等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关系密切的负责人国庆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离开郑州。

8.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请将值班安排于9月26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详细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并确保联络渠道畅通。未参加值班人员也要保持信息畅通。

9.学院总值班电话:62436138、62566808;学院保卫科报警电话:62436110;郑州大学总值班室电话:67780000。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院总值班安排

日 期

带班院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9月30日

王淑芳

张王利

职正路(企管系)

胡 芳(院团委)

10月1日

崔慕岳

张其武

黄 锐(教务处)

赵 磊(会计系)

10月2日

戎庭银

张现水

彭 凯(文法系)

赵丽红(外语系)

10月3日

张 洁

张晓欣

曾维鹏(会计系)

赵端娥(外事办)

10月4日

张金安

张爱卿

程宪中(保卫科)

郗艳花(国贸系)

10月5日

王淑芳

张朝阳

程高林(总务处)

郝亚利(会计室)

10月6日

崔慕岳

张红阳

韩炎涛(学务处)

唐 云(企管系)

10月7日

戎庭银

张小雁

翟莹辉(现教中心)

夏瑞芳(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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