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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6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6-06-21


2016年6月20日下午,在我院第二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会仪。会议对我院2016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评议与审核。会议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郭爱先院长主持,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崔慕岳副院长、张洁副院长、张金安副院长和段丰乐副院长、张欣副院长等18位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处长吴益民教授宣读了修订后的《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和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名单。随后,吴益民处长向委员会汇报了我院2016届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对2016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不授予以及缓授予情况做了说明,提交了不授予和缓授于学位的学生名单,请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别审议。全体委员对上述议案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讨论。在严格审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的有关规定,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举手表决,会议决定:授予陈洋等72名同学法学学士学位,授予乔倩等993名同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刘雪等2577名同学管理学学学士学位,授予梁闪等257名同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秦静等908名同学文学学士学位。本次会议顺利完成了我院对2016届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与评定。

会后,院长郭爱先教授对我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提出了“依法合规、规范管理”的要求。她指出,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工作都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继续加强我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管理,规范授予程序,只有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条例不走样,才能切实保证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不断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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