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开展2015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7  浏览次数:次   来自:国际贸易系    责任编辑:

各系团委,直属团支部:

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是团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工作,根据工作安排,院团委定于本学期举行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制定了《2015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团员六项素质基本要求》(附件2)和《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登记表》(附件3),请全院各级团组织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做好本项工作。

附件1:《2015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团员六项基本素质要求.doc

附件3: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登记表.doc

院团委

2015年3月16日

附件1:

2015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强化团员意识,根据院团委本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定于本学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本次教育评议活动分为学习实践、团员评议、团员注册和活动总结四个环节进行。

一、学习实践环节(3月16日——4月12日)

全院各级团组织要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学习,积极借鉴“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经验,以基层团支部、团总支为单位,继续以“我的中国梦” 为主题,结合“青年志愿者服务月”、“创建五四先进团委”等活动,按照本系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将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坚定广大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明确当代青年的历史责任。

学习实践阶段主要有以下内容:

1、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2、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共青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3、学习团章;学习团情知识,增强团员意识。认真讨论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形式,创新开展基层共青团组织活动。

4、学习“两会”期间重要文件。

各团支部要运用读书读报、报告座谈、竞赛研讨、主题团会(日)、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多种活动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实践教育活动。

二、团员评议环节(4月13日——4月19日)

本环节要求各基层团支部召开支部生活会,组织引导团员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活力。

各基层团支部要按照团员六项素质要求,对我院每个团员自2014年团员评议一年来的综合表现做出评议,按照评议等级基本要求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经综合评议之后填入《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并报各系团委存档。

(一)评议等级和基本要求

1、优秀团员(30%左右)

A、严格遵守团章,思想进步,政治素质较强

B、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班级名次在全班的前50%

C、热爱团的组织,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D、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发挥带头作用

E、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合格团员(55%左右)

A、按照团章要求,具备共青团员的基本意识

B、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较好,无不及格现象

C、履行团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团的纪律,较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D、能较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

E、遵守校规校纪,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基本合格团员(10%左右)

A、团员意识不强

B、学习不够认真,成绩落后

C、集体观念淡薄,不积极参加团支部活动,缺乏组织纪律观念

D、基本遵守校规校纪

4、不合格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5%左右)

A、丧失理想信念,不具备团员意识

B、学习差,学期成绩不及格在三门次(含三门次)以上

C、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

D、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纪律处分以上

(二)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按上交年度思想总结、团支部评议和团支部委员会评议三个环节实施。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要以团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开展,时间相对集中,方法力求简便易行,注重实效。(自评和互评按照团员六项素质要求综合评议计分,L1、L2和L均按照百分制计分)。

(1)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团员个人上交一年来个人思想总结。

(2)评议

A、团支部大会对全体成员的评议L1,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结合团员平时表现逐个进行评议。

B、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的评议L2

在支部大会评议的基础上,召开团支部委员联席会议,再依据前面的评议结果,结合团员一年来的表现,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

(3)综评

对以上评议的分数,按下列计算公式,即得每个团员的评议分数L,并根据每个团员的评议分数和评议等级要求综合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并将结果填入《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L=L1×40%+L2×60%

三、团员注册和总结环节(4月20日——4月26日)

1、按照院团委关于年度团籍注册制度相关规定的要求,各系团委为优秀团员及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优秀团员,经系团委审查批准后,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优秀”字样,并作为本学期五四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推选的候选人。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组织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的培养对象或发展对象。

2、对基本合格的团员要缓期注册,团支部要采取措施,帮助这部分团员改正不足,取得进步后,经团支部大会同意再为其办理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3、对不合格团员,团支部应进行采取措施,耐心帮助,经帮助教育仍不改进的,应根据《团章》相关规定按照正常组织程序进行团内处分,并报系团委批准。

4、团员应持团员证参加教育评议活动,团员证丢失的同学请及时办理补办手续,过期不办,取消参加“五四” 评先资格。(团员证补办截止时间:2010年4月12日)。

各团支部要认真总结,及时将活动材料(《团员教育评议表》、支部学习实践活动总结等)报各系团委,系团委对本系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汇总后,于4月27日前将汇总表等上交院团委。

四、其它要求

1.活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的严格进行。

2.各系团委要成立专门的“团员教育评议小组”并由各系团委书记担任组长,制定本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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