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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我系广大青年团员中推荐产生院第二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根据组织发展的需要,以及优秀青年团员向党组织靠拢的需要,经系党总支研究决定:从我系广大青年团员中推荐产生院第二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请广大优秀青年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

产生办法如下:

一、原则:

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符合条件一个,确定一个,宁缺勿滥。

二、条件:

1、自愿提交入党申请。

2、各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应占班级总人数的前50%(无不及格),学生干部学业成绩排名应占前2/3;各学期操行成绩应在85以上。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及班规,无处分现象(包括因违纪写过检查或保证)。

4、积极组织、参与院系班活动。

5、参考民主选举结果。

注:⑴、学业成绩特优者(班级第一名)可考虑优先推荐。

⑵、对班级作出较大贡献者优先推荐(比如:学生干部、省优等)。

三、程序:

1、各班团支部理论学习小组依据《条件》推荐、产生候选人。候选人的推荐按照差额推荐的原则,比例为1:1.2 。

2、各班民主选举(民主选举即群众基础测评,其结果仅作为拟定入党积极分子时的参考,不起决定作用),将结果交于辅导员处集中讨论,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3、各辅导员将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送交党支部,党支部将拟定名单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进行群众调查。

4、经党支部讨论通过参加业余党校培训。

四、具体名额:

07级和09级平均每班两人,08级平均每班3人。请各支部将名单以word文档形式于3月10前发至孙永杰老师的办公自动化,以辅导员为单位分组并指定小组负责人和支部总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上期未结业学员需满足《产生办法》提交重修申请辅导员签章后送至孙永杰老师处。请各支部、各位辅导员严格按照《产生办法》推荐产生入党积极分子。

国贸系党总支

20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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