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推荐“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张明奇

各二级党组织:

“七五”(2016-2020)普法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要求,深入推进学校“七五”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总结工作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317号)精神,现将我校遴选推荐“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对象

在“七五”(2016-2020)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推荐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各单位仅限推荐1人。

二、推荐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成绩明显。

2.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全民普法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为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4.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3年以上,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为增强本单位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作出了突出成绩。

5.“七五”普法期间,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遴选推荐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广泛宣传,积极推荐。

2.各二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遴选先进个人,遴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3.请认真组织填写普法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连同个人普法先进事迹、相应支撑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一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307党委宣传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dxcb5164@163.com。

联系人:魏巍,内线:5164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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