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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王新平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统称“面试合格人员”)。

(七)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6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后,请按照注意事项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二)体检。

1.体检预约方式、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体检预约方式:通过“五附院健管”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输入手机号登录,点击个人预约,点击继续,填写个人信息,选择预约时间,点击提交;

体检时间:10月21日前(周一至周六早上7:30,抽血截止9:30)完成;

体检地点: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康复前街3号(火车站西广场对面)规培楼(11号楼1-3层);

咨询电话:0371-66902225、67123025。

2.体检须知

(1)体检依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项目主要包括传染病、精神病史、物理检查、胸透、心电图、B超、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肝功能检查等(女性须有妇科检查);

(2)体检人员请到卫生间留取尿液样本并放置在标本试管架上;

(3)生理期女性请告知妇科大夫;

(4)做胸透项目的女性如果已经怀孕,持有医院相关诊断证明可以暂免检查;备孕者必须胸透(3个月之内不要孩子);生理期可以正常体检。不要穿连体袜,连体衣,穿轻便并容易穿脱的衣服,不要戴项链,及戴钢圈文胸;

(5)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要求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严禁饮酒;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以便抽血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腹部超声检查;

(6)体检费用:每人180元现金(最好是零钱,没有刷卡机),直接交给医院;

(7)体检时须提前准备《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须A4纸双面打印,一份,体检表填写前三行,且粘贴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送交的纸质照片完全一致),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8)体检时勿携带贵重物品,个人物品需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9)请自带一些零食,酸奶等,以备空腹项目做完可以食用,避免低血糖;

(10)体检期间,如出现不适,请及时与医院前台负责人或导检人员联系;

(11)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参加体检,体检后结果由医院整理统一交至学校人事处,不需个人携带。

3.体检结论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体检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时对于体检表中无明确体检结论的体检者,将不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请参加者完成各体检项目后务必留意体检表中的体检结论。

4.注意事项

因体检工作均在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完成体检工作,不符合要求及逾期者将被取消本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免试人员”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③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④在效期内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4)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https://hnjswlxy.cn)下载,有效期内。

(5)劳动合同原件。

(6)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4)。

(7)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证明: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8)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人员提供)。

(9)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提供)。

申请人员将所需申报材料第(1)~(5)项复印件(原件核验后现场退回)、第(6)~(9)项原件,装入对应档案袋,并粘贴封面(附件5),还需填写《申请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信息表》(附件6),于10月17日12:00前送交人事处。

2.面试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

面试合格人员需提供以上第(1)~(6)项原件材料,装入对应档案袋,并粘贴封面(附件5),于10月17日12:00前送交人事处,面试时已提供过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供。

3. “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完成后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确认无误后在空白处签字送交人事处。

(2)教师资格证书照片:

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两张,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体检表照片保持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标明“姓名+郑州升达”。

以上材料“面试合格人员”和“免试人员”均需于10月23日16:00前送交人事处。

4.“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验证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细心、认真、准确、规范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和准备个人材料,凡材料不齐全、不规范,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河南省教师资格中心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二)所有申请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网上申报、材料报送等工作,不符合要求及逾期者将被取消本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62436359(内线6359)。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2.人事关系隶属证明

3.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上传个人材料清单

4.申请2023年下半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信息表

5.河南省2023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人事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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