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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5 来源部门:招生办公室 浏览人次:次 责任编辑: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报考编导制作类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此类省专业统考。考生于2016年12月17日凭《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设置的考点参加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笔试。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省级领导小组及职责

  省招办成立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考试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
  2.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省统考的命题、制卷、试卷发放管理等;
  3.指导与协调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招办的考务工作;
  4.专业省统考的评卷组织与管理;
  5.专业省统考的成绩统计、考生的分数复核等;
  6.对违纪舞弊事件提出处理意见等。

  (二)考区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考区,成立考区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
  1.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专业考试实施;
  2.考点的选定、考核;
  3.考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选聘;
  4.试卷(题)的运送、保管、收发及安全保密;
  5.考区考试所需物品、材料的准备;
  6.对考生违纪舞弊事件的调查、取证、核实、上报;
  7.考试期间重大问题的处理;
  8.完成省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点及其职责

  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设置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在地,在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专业省统考工作;
  2.试卷(题)在考点的保管、保密与安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种重大问题;
  3.考点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
  4.组织考生有序进入和离开考场,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5.各考场试卷(题)及有关材料的回收、验收,确保准确无误;
  6.按要求设置公告栏、考点平面图,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的有关规定、考试纪律和考试要求;
  7.按要求设置考务、宣传、保卫、后勤、医疗等若干小组,分管有关工作,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三、考试内容

  1.文学、文艺常识(中学教学大纲规定范围)(60分);
  2.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和评述)(60分);
  3.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80分)。
  三部分内容为一份试卷,采用笔试的形式,满分2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先看录像资料后答题。

  四、命题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编导制作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编导制作类专业考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专业学生。

  五、考试组织

  (一)考前准备

  1.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人,每考场配备监考员2人,每4个考场配备一名视频监考员。
  2.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示意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设置举报箱、公示栏。
  3. 考点设置在标准化考点。考点设若干考场,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场统一在前方配置挂钟,考前按北京时间校准,门口张贴考场号,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
  4.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应参加考前培训。
  5.准备好考场所需用品,如工作证、文具等。
  6.考试前一天,考生须到考点了解考场位置。

  (二)考试

  1.试卷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封装。试卷必须存放在保密室,由专人看守,防止损坏或失泄密。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8:30-11:30。

  2.考试实施
  (1)开考前50分钟,监考员和有关人员到达考务办公室,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准钟表时间,领取试卷(题)及有关工作用品。
  (2)开考前40分钟组织考生有序入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对入场考生进行指纹比对等身份验证,具体操作参照《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考生入座后,监考员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部分章节)及有关规定的内容。
  (4)开考前10分钟启封试卷,并要求考生把自己的姓名、考生号等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
  (5)开考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监考员应把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和姓名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河南省2017年艺术类省统考记录表》上,并在缺考考生的答卷纸的“姓名”栏内填写“缺考”字样;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吹一次哨,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注意掌握好时间;
  (7)考试期间监考员应分立考场前后,密切注视考生答题,防止考生交换答卷或其他舞弊行为;
  (8)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停止答卷,监考员将试卷(试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9)监考员还要将违纪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及违规事实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河南省2017年艺术类省统考考场记录表》上。
  (10)除本场监考员和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

  3.《考生守则》
  ⑴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⑵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⑶开考前4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开考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⑷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工具,不能携带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⑸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等。
  ⑹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严格按照题目要求在指定的区域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卷纸上做任何标记。
  ⑺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⑻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卷纸、试题带出考场。
  ⑼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评卷及评分

  答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阅,答卷在密封状态下评分。由阅卷组制定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七、其他相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并公布专业合格线和分数段,对专业合格考生不再发放专业合格证。对专业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分数复核的考生,须于2017年2月7日8:00至2月8日15:00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招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省招办不直接受理考生申请。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存在分数漏评、漏登和错登情况,不复核评分宽严。复核结果由县区招办通知考生。
  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附: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开考前40分钟,考生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入场考试、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2.开考后15分钟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3.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工具,不能携带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铃响后开始看片,后排考生若看不清可适当前移,放片结束后回到原座位答题。答题一律用黑色、蓝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在指定位置上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卷纸上做任何标记。
  5.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卷纸、试题带出考场。
  7. 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