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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考时间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13 来源部门:招生办公室 浏览人次:次 责任编辑:

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为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750分。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独的一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

全国统考于6月7、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9:00—11:30

语 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17:00

数 学

外 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