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系团员评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3-19  浏览次数:次   来自:市场营销系    责任编辑:

一、成立团员评议组织机构

(一)成立系团员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皓召

常务副组长:郭峰

组 员:各团总支书记

(二)成立各团总支团员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团总支书记

副组长:各班团支部书记

组 员:各班团支委

二、学习讨论(3月10日——3月30日)

(一)学习要求:

1、各班团支部召开支部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学习十七大,“两会”、团章等精神,并在学习结束后,各团支部必须上交书面学习总结(3月30日交)

2、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一次,形式可多样,报告座谈,研讨,主题团会(日),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要求活动新闻报导,有照片(上传系团委网站)

(二)、学习内容:

1、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争做优秀大学生。

2、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3、学习团章;学习团情知识,增强团员意识。认真讨论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形式,创新开展基层共青团组织活动。

4、学习“两会”期间中共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

(三)学习目的: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巩固加强团员意识,为下一步的评议打好基础。

(四)本阶段需完成的工作:

(1)建立班级团支部网页式博客。

(2)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团员团员证的补办工作。

三、评议:(331——46

(一)评议等级和条件

1、优秀团员(30%左右)

A、严格遵守团章,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B、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班级名次在全班的前40%

C、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热爱团的组织,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D、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思想、学习和工作方面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遵守校规校纪,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合格团员(55%左右)

A、具备共青团员的基本意识

B、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较好,无不及格现象

C、能履行团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D、能基本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随意旷课现象

3、基本合格团员(10%左右)

A、团员意识不强

B、学习不够认真,有不及格现象,成绩一般

C、集体观念淡薄,参加活动不积极

D、缺乏组织纪律观念,有随意旷课现象

4、不合格团员(5%左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

A、丧失理想信念,不具备团员意识

B、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

C、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纪律处分以上

D、学习差,学期成绩不及格在四门次以上

D、不参加团员民主评议活动

(二)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按自评、互评、综评三种形式依次展开。民主教育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开展,时间相对集中,方法力求简便易行,注重实效。(自评和互评按照对大学生六项素质要求综合评议计分,六项素质分别为:政治思想、文化素养、社会实践、意志品质、团队精神和专业技能;L1、L2、L3、L4和L均按照百分制计分)。

(1)自评:L1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团员个人做出总结(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出个人思想小结,自评不认真的应重新准备。

2互评:

互评包括团小组对团员的评议、支部大会对全体成员的评议、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的评议。

A、团小组对团员的评议L2

在自评的基础上,各团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团员个人依次在团小组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总结,其他团员按照总结的内容,结合该团员的平时表现进行评议。

B、支部大会对全体成员的评议L3

在团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由各团小组长依次介绍本小组的情况,支部结合该团员平时的表现逐个进行评议。

C、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的评议L4

在支部大会评议的基础上,由辅导员主持召开团支部委员联席会议,再依据本人的总结及团员的一贯表现,根据评议内容,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

(3)综评

对以上评议的分数,按下列计算公式,即得每个团员的评议分数L,并根据每个团员的评议分数L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L=L1×10%+L2×25%+L3×30%+L4×35%

(三)评议要求

各班成立若干团员小组(原则上10人一组,设组长1人),负责小组的评议工作及汇报总结工作。

三、团员注册环节(4月7日——4月20日)

1、对教育评议出的优秀团员,经系团委审查、报院团委批准后,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优秀”字样,并作为本学期 “五四”先进个人评比的候选人。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组织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为党的培养或发展对象。

2、对基本合格的团员要缓期注册,团支部要派专人帮助他们,指出不足,提出要求,限期改正,在改正错误取得进步后,经团支部大会同意再为其办理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3、对不合格团员,团支部应派人进行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经帮助教育仍不改进的,应根据《团章》相关规定按照正常组织程序进行团内处分,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4、团员应持团员证参加教育评议活动,团员证丢失的同学请及时办理补办手续,过期不办,取消参加“五四” 评先资格。 (团员证补办截止时间:2008年3月31日)。

营销系团委

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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