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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假期安全、纪律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为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节假日,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要求:

一、放假时间:2025年4月4日—4月6日。学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4月6日晚19:30前务必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向辅导员报告并办理请假手续。

二、全体同学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努力维护校园秩序和升达形象,多做弘扬校誉之事。

三、离校前要关好教室、宿舍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四、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和旅途安全,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旅游,不得前往气候恶劣、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文明规范使用网络,提高安全防护意识,防止网络诈骗(如:购买网络游戏账户及物品、网络刷单、冒充熟人、小平台P2P交易网购),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五、提高警惕,远离有安全隐患的人员(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邪教、传销、诈骗、黄、赌、毒等人员),防止上当受骗,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六、回家后要向亲人、长辈等问好,如实汇报在校表现,多做力所能及的事务,以实际行动感谢亲人的养育之恩。

七、清明节扫墓期间要遵守所在地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文明祭扫,注意安全,提高防火意识。

八、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利用假期多做有意义的事情,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九、发现问题或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电话:0371—62436138,62566808。


  学务处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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