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策规定,考上专升本或者研究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可办理贷款展期,展期后继续享受财政贴息至专升本/研究生毕业当年的7月1日,之后自负利息至贷款本金还清。如果逾期不办理展期手续,则自负利息。
为方便同学们办理展期,兹就相关手续说明如下:
一、需要办理展期的学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验证并预登记;
二、到录取高校报到注册后,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展期申请表(在我院学生资助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到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并由经办人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
三、在录取高校办理完相关确认手续后,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展期申请表(申请表应盖有录取高校有关证明和印章)一式两份到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申请时间截至到10月15日。办理过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验证并预登记的学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展期申请,没有办理预登记的学生需要持原件到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验证后办理。
四、申请贷款展期学生在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办理过预登记的学生,可现场办理或邮寄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2)专升本/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3)展期申请表两份(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2、没有办理预登记的学生,必须现场办理并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2)专升本/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3)展期申请表两份(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五、如有问题,请致电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联系人:苏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36226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中山南路1号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451191
网址:http://www2.shengda.edu.cn/xwc/z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