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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用电须知

发布时间:2005-11-0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黄露  摄影:  来自:学务处    责任编辑:

同学们,你们好!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我院学生宿舍用电常识,方便大家日常用电,特制订《学生宿舍用电须知》,请大家参照执行。

一、部门职责与联系方式:电脑视听中心卡业务中心(位置在南食堂一卡通业务中心处,电话6153)负责一卡通系统中的购电业务。学务处各学生宿舍管理员(电话6001-6021)负责智能配电柜的日常使用、管理。总务处事务科电工班(电话6145、13523479055)负责电路及设备的维护。

二、购电卡的发放:宿舍购电需领取购电卡,购电卡由学务处宿管科统一组织、以宿舍为单位发放,每个宿舍发放一张,同时收取卡成本押金10元,卡成本汇总后由学务处宿管科交至卡业务中心。购电卡由学生妥善保管,毕业时可持完好的购电卡到学院卡业务中心退还成本费10元。

三、购电卡的使用:同学们每月首先使用学院提供的35度免费电量(备注:各宿舍当月免费电量用不完不能累计至下月使用,但购买的电量可以累计使用),并可持卡到本楼值班室配电柜处查询余额,当余额不足时同学们可持购电卡到卡业务中心进行购电,购电数额由本宿舍同学协商解决。购电后同学们持购电卡至本楼值班室配电柜上进行充值。如果忘记购电,其系统本身有余额不足提醒功能,当剩余两度电时会有断电提示,剩余一度电时再次进行断电提示,同学们应及时充值。

四、宿舍调换:对于个别同学调整宿舍,同学之间可自行协商退电金额;整个房间调整,同学们可到本楼值班室智能供电柜处查询,由电工协助打印余额凭证,并由宿管员及时停电。同学们可持打印出的凭证到卡业务中心进行余额清退并留下购电卡。电工班核对无误后进行清零操作。调换宿舍后的同学按照学务处宿管科提供的房间调整证明到卡业务中心领取购电卡并充值使用。

五、毕业班购电卡余额及成本清退:同学们在办理退电时只退购买的电,不退免费提供的电,本月用电量大于35度,按照房间剩余电量金额退还;本月用电不足35度,则减够35度,再退剩余电量金额。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由同学们到本楼值班室配电柜处查询,由电工协助打印余额凭证,然后到卡业务中心进行电量余额及购电卡成本押金清退。同时由电工班对退电宿舍进行断电并进行清零设置。

六、同学们应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购电卡要保管好,如有丢失、损坏,请到卡务中心自行购买。

学 务 处

200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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