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带人。为了落实上述规定,推行校园文明礼仪,构建和谐校园,同时也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学务处特别重申,凡我院学生及学务系统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该项规定。今后学务处将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学生或学务系统工作人员在校内骑车带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各系应切实将通知精神传达给相关人员,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学 务 处
200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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