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节假日,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要求:
一、 放假时间:4月30日16:00—5月7日19:00。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前离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及时向辅导员或代理班主任报告。
二、 全体同学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努力维护校园秩序和升达形象,多做弘扬校誉之事;不得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和游行。
三、 离校前要关好教室、宿舍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四、 要高度重视旅途安全,讲究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能以任何名义组织旅游,个人出游应结伴同行;要注意交通安全,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
五、 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多做有意义的事情;要保持警惕,共同维护校园的秩序与安全。
六、 发现问题或遇有困难应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电话:0371—62436138,62566808。
向全体同学家人问好!
祝全体同学节日快乐!
学务处
200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