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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时间:2007-04-20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黄露  摄影:  来自:学务处    责任编辑:

------大中专学生专用

一、为什么将大中专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目前,驻我市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主要依靠家庭提供医疗费用,没有制度保障,一旦得了大病,个人和家庭往往难以承受。去年,我市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解决大中专学生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这一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得大病的医疗费用问题,能有效降低因重大疾病给个人以及学校带来的风险,为在校大学生健康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对于学生、家庭和学校都是一件大好事。

二、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上有什么优惠?

1、个人缴费少,政府补贴多。大中专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政府补助80元。同时参加的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0元,由个人缴纳。即大中专学生参保每人每年个人需要缴纳30元钱。学生个人缴费中有20元钱返还给学校用于学生门诊消费,也就是讲,学生个人只缴纳了10元钱的补充医疗保险金。

2、门诊就医有保障。大中专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统筹制度,主要用于大中专学生门诊医疗。其标准为每年人均20元,由市医保中心按实际参保人数拨付给学校,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

3、住院医疗待遇高。参保学生因病住院,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0元,且在放假回原籍期间、在外地实习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以及没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也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三、政府的补助资金是怎么回事?如何运转?

每位大中专学生参保,政府都要给80元的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40元、省财政20元、郑州市财政10元、新郑市财政10元。这些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进入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解决大中专学生及参保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得发生其他任何用途,由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管理使用。

四、补充医疗保险是怎么回事?

居民医保采用基本医疗保险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5000元。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解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它由政府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0元,具有收费低,保障金额大的特点。

五、大中专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如何?

(一)门诊医疗待遇

大中专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统筹,主要用于大中专学生门诊医疗,其标准为每年人均20元,由市医保中心按实际参保人数拨付给学校,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

(二)住院医疗待遇

大中专学生住院医疗待遇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一览表

医 院 等 级

报销起付线

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

以下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乡级

200元

65%

基本医疗保险:25000元

补充医疗保险:35000元

合 计 :60000元

县级

300元

60%

市级

500元

55%

六、大中专学生如何看病?如何报销?

参保学生患病后,可到校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因病情需要住院可凭医保证和住院证到我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住院费用按规定报销。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用现金支付;统筹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定期结算。

若需转往郑州市级或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由校医院或我市定点医院主管医生开具居民医保转诊审批表,由学校集中备案。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资,市医保中心会定期收集相关资料,并与学校或学生结算报销费用。

居民医保咨询电话:63201268、60293209

新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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