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队伍组成。
由各系风纪部出一名副部长,经生辅科进行培训后组成检查小组,由生辅科一名老师任组长,负责组织整个比赛期间的检查。
二、检查方法
每天上、下午在入场和比赛期间各检查3次。
三、计分方法
按照检查的项目,将8人每次检查所给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进行平均后作为该项目检查的最终得分,上、下午的得分相加后得出一天的最终分数,每次检查满分100分,两天的平均分为各系的综合分数。
四、评分细则
1、入场(20分)
着装整洁(开幕式及闭幕式必须统一穿校服占10分),入场迅速、准时,规定时间内(上午8:00、下午2:00)一半人未到场扣20分,有1/3人未到场扣16分,有1/5人未到场扣14分,零星缺人按缺席人数扣分(0.5分/人)。
2、啦啦队(10分)
情绪饱满4分、声音洪亮4分、态度端正(不喝倒彩)2分
3、观众队列秩序(10分)
列坐整齐4分,人员无流动4分,举止行为得体2分
4、人员流动(10分)
比赛过程中无成群结队离席(3人以上含三人) 5分,离席过程中无打闹5分。
5、无禁止行为(10分)
不允许在看台吃各种零食、吵闹、嬉戏,不允许打牌及做其他与运动会无关的游戏,一经发现扣1——3分。
6、考勤(20分)
学生不得无故离开看台从事与运动会无关的活动,检查期间,视看台上缺人程度扣1—5分。
7、进入比赛场地(10分)
除持证件外,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比赛场地,运动会进行期间,如发现有学生无证进入运动场地,发现一个,扣该系秩序礼仪分数2分。
8、无故滞留运动场地(10分)
运动员比赛项目结束后,应立即按要求退场,不得无故在场地内滞留,影响会场秩序和比赛的正常进行,发现一个,扣该系秩序礼仪分数2分。
五、名次排列。
以两天的检查平均分为准,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