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我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仪式在龙湖报告厅隆重举行。院长崔慕岳、院党委常务副书记戎庭银、驻校董事王淑芳、副院长张金安及部分一级主管、辅导员、学生代表出席了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首先奏响了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然后张金安副院长总结了我院2007-200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他指出,本学年我院首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次享受国家助学金,全院师生备受鼓舞,院领导也非常重视,多次指示: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要求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公开、公平、公正,按照程序和办法,评选受助学生,将两金用在最需要资助的学生身上。张副院长还总结了我院评审工作的五个阶段:一,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学院管理办法;二,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各级评审机构;三,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奖助学金分配方案;四,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审程序,认真遴选受助学生;五,召开院级评审工作会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经过评审,本学年我院共有319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获奖学金5000元;共有2544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1698名,每人获助学金1500元;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846名,每人获助学金3000元;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总金额共计668万元,本学期发放334万元。
驻校董事王淑芳、院党委常务副书记戎庭银、院长崔慕岳分别为获得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代表颁发了奖金。
最后,院长崔慕岳教授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在中国教育史上,国家奖助学金由来已久,这些奖助学金曾经资助了无数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子,使他们得以完成学业,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栋梁之材。但是像2007-2008学年度这样规模宏大,涵盖公办、民办等各级各类学校的奖助学金史无前例,这充分说明了我们国家国力兴盛,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到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精神。国家奖助学金让广大在校学生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这也是科学发展观惠及广大学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学院的评审工作把握了政策,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了评出团结、评出和谐、评出方向、评出风格。崔院长还勉励同学们,应该学会感恩,并将感恩转化为实际行动,努力学习,追求进步;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同学们还要学会理财,计划用钱,弘扬“勤俭,朴实,自力,更生”的校训,弘扬我们的精神文化,克服暂时的困难,奋发向上,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