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第14期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次数:次   作者:   复审:段丰乐   终审:   来源:

根据我校发展对象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文法学院各党支部提名和文法学院党委预审,同意确定附件中3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1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方式或直接向文法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地点:教学1号楼209办公室

电话:0371-62436131

邮箱:wfxybgy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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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党委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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