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全校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张王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 [2016]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22号)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实现对全校发展团员工作的精准调控,现就做好2020年全校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按照2025年左右将全国团青比控制在30%的目标要求,2020年我校拟计划发展团员 110 名。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测算出各学院发展团员指标(见附件1)。

二、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在籍学生;

2.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挂科、违规违纪记录;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详细团员发展程序见附件2。附件2中所涉及到的《入团积极分子谈话记录表》、《团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表》见附件3、4。在团员发展流程各环节中,各学院团委留存相关书面材料和影像资料,涉及团员个人信息的注意保密。

2.规范团员档案材料。各学院团委要严格规范使用校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2020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发展团员名单》(见附件5)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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