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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推荐“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张蕾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146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将推荐“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此项工作我校采取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学校将对教学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教学、科研、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选拔2人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申报对象

我院在职专任教师(含教学兼行政人员)。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四、数据采集及要求

此次推荐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预计管理系统将于2020年5月24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省教育厅网站进入系统访问,也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dtr.haedu.gov.cn/。其工作流程如下:

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在5月24日前,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五、报送材料

1.所在教学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2.其他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

六、申报材料及所需的各类证书原件请于5月25日12:00前送至人事处(报送时须使用Word格式打印,电子版文档一并发送至人事处办公系统内)。

联系电话:62430258(内线3258)联系人:殷老师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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