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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优秀毕业生留校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6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张蕾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传承创办人办学理念,给我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发展机会,现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办法》,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在我校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公开选拔若干名优秀毕业生留校任辅导员或职员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一般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认同创办人办学理念,热爱学校。

3.身心健康,品行良好,遵守校规校纪。各学年平均操行成绩85分以上(各学期不低于80分),在校期间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4.学业成绩优秀,每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应在班级排名为前三分之一(含)。毕业时应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在我校学习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一般仅限“优秀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6.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在我校各单位从事过实习、助理、志愿者等工作,有行政工作经历。

7.具有一定的写作、沟通及协调能力,掌握基本办公软件操作。

8.有突出事迹或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我校往届本科毕业生,特别优秀者可按同等资格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或各学院推荐。

 申报人或推荐人选应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所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各学院初审《…申请表》、简历、证书等材料,确定是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名单,并将材料一并交人事处。

3.学校审核。人事处会同学务处、教务处对操行成绩、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复审,确定符合条件人选。

4.组织招聘。人事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招聘,进行遴选。

5.上报学校审批。

6.通知上岗。

考虑到疫情期间毕业生安全问题,毕业生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打印审核后统一交人事处复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毕业生留校申报工作广泛宣传、积极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

2.申报人所提交材料应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17:00止。

人事处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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