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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开展2017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郑钊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按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要求,将对我校人事代理人员进行2017年度人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教职工均需填写2017年《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B5纸打印),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见附件1。

以下情况不参加考核:

(一)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参加。

(二)2017年12月31日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不参加。

(三)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

二、填写要求(参照附件2《批注模板-人事代理年度考核表》)

(一)除备注栏外,年度考核表应用黑色水笔填写;

(二)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三)“考核年度”应填2017年;

(四)“参加工作时间”应为首次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应为在我院工作年限,工作时间不连续者应以在我院最近的工作年限为准;

(五)“个人总结”由个人填写,所填时间应在2018年3月1日与2018年3月10日之间;

(六)“单位考核意见”由各部门主管亲自填写,对总结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判断并加盖部门公章,所填时间应在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之间,略晚于“个人总结”中的时间。

(七)表中备注栏务必用-铅笔-填写个人的人事代理档案编号(自行查询填写),见附件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人事代理档案号查询表》

请各部门收齐后于2018年4月10日前,派专人交至人事处审核并上报,期间不接收个人递交,过期递交将不再统一办理。

附件1: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B5纸打印).doc

附件2:批注模板-人事代理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人事代理档案号查询表.xls

人事处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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