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归档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文书、业务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朱永恒
各单位:
档案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根据学校档案工作有关规定,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档案归档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19年8月27日-2020年2月16 日期间学校各单位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2.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立卷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学校综合档案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案据为己有。
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且内容完整,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要重复,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人为地分割或遗漏。
三、档案的移交:
归档办法参考《公文处理办法》第七章,OA系统运转的文件打印成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起归档。
从本学期起,向综合档案馆移交任何物品或资料,均需在办公系统(OA)提交 “综合档案馆档案移交清单”(见附件),流程走完后,打印一式两份(本单位和综合档案馆各留一份),跟所需归档资料一起交综合档案馆。 “文件登记簿”和“经办案件登记簿”不再使用。
清单填写说明如下:
1.移交单位:归档单位名称(学校行政部门、学院及中心名称)
2.接收单位统一填校长办公室综合档案馆
3.档案名称:所有移交档案按门类名称填写(如:大事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签呈等)
4.文件(资料)名称:格式“**部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大事记”。
5.份数:对份数不为1的档案,份数如实填写外,需附此类档案的明细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可提前与综合档案馆联系。
6.页数:只有份数为1的资料登记页数,多个份数的,不填写页数。
四、移交档案截止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0年6月5日前将需要归档的所有档案,移交到综合档案馆。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综合档案馆联系:电话 6390
五、归档人员
每学期初归档工作由各单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通知综合档案馆。
校长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