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4年3月总值班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4-02-17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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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带班院领导 |
值班领导 |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
3月1日 |
段丰乐 |
王光汉 |
王 雷(现教中心) |
唐 云(企管系) |
3月2日 |
王淑芳 |
王守伟 |
王亚奇(会计系) |
夏瑞芳(会计系) |
3月3日 |
崔慕岳 |
毛振江 |
马大程(国贸系) |
赵悦然(教务处 ) |
3月4日 |
戎庭银 |
王光汉 |
牛赟靓(总务处) |
赵端娥(外事办) |
3月5日 |
张洁 |
王守伟 |
王 闯(国贸系) |
郗艳花(国贸系) |
3月6日 |
张金安 |
王红晓 |
王 凯(总务处) |
郝亚利(财务处) |
3月7日 |
王新奇 |
王莉莉 |
王 征(学务处) |
唐 云(企管系) |
3月8日 |
段丰乐 |
王红晓 |
王彦雨(教务处) |
徐 珩(院长办公室) |
3月9日 |
王淑芳 |
王莉莉 |
王智鹏(企管系) |
徐亚杰(现教中心) |
3月10日 |
崔慕岳 |
王新平 |
王 崇(企管系) |
夏瑞芳(会计系) |
3月11日 |
戎庭银 |
王槐深 |
王 锋(院长办公室) |
徐 珩(院长办公室) |
3月12日 |
张洁 |
韦杨建 |
王 楠(营销系) |
徐瑞娜(图书馆) |
3月13日 |
张金安 |
史友余 |
王亚奇(会计系) |
晏玲玲(院长办公室) |
3月14日 |
王新奇 |
司宏亮 |
王彦雨(教务处) |
殷玉玲(人事处) |
3月15日 |
段丰乐 |
王新平 |
王廉廉(企管系) |
徐瑞娜(图书馆) |
3月16日 |
王淑芳 |
王槐深 |
王麓峰(会计系) |
晏玲玲(院长办公室) |
3月17日 |
崔慕岳 |
石皓召 |
王智鹏(企管系) |
秦 旻(招生就业处) |
3月18日 |
戎庭银 |
乔 卫 |
王廉廉(企管系) |
袁 征(学务处) |
3月19日 |
张洁 |
刘红生 |
王麓峰(会计系) |
郭凤云(总务处) |
3月20日 |
张金安 |
刘景向 |
冯 科(招生就业处) |
郭青梅(文法系) |
3月21日 |
王新奇 |
孙建超 |
冯 浩(营销系) |
尉艳丽(现教中心) |
3月22日 |
段丰乐 |
韦杨建 |
冯 科(招生就业处) |
殷玉玲(人事处) |
3月23日 |
王淑芳 |
史友余 |
冯 浩(营销系) |
秦 旻(招生就业处) |
3月24日 |
崔慕岳 |
朱永恒 |
冯亚飞(总务处) |
曹丹丹(文法系) |
3月25日 |
戎庭银 |
朱建良 |
务孟俊(总务处) |
曹华莹(艺术系) |
3月26日 |
张洁 |
汤五云 |
卢玉柱(现教中心) |
黄 露(学务处) |
3月27日 |
张金安 |
许晓华 |
宁跃飞(现教中心) |
黄淑珂(艺术系) |
3月28日 |
王新奇 |
何 伟 |
石守金(院团委) |
彭 丽(会计系) |
3月29日 |
段丰乐 |
司宏亮 |
冯亚飞(总务处) |
袁 征(学务处) |
3月30日 |
王淑芳 |
石皓召 |
务孟俊(总务处) |
郭凤云(总务处) |
3月31日 |
崔慕岳 |
宋维清 |
艾 方(人事处) |
惠凯赟(外语系) |
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院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党办和院办。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2.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起,不再执行“若某一员工按顺序同一月份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及正常工作日均须值班者,为避免一人同一月份总值班两次的情况,故首先安排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值班;该员工正常工作日值班日期顺延至下一个月份开始时再排”,变更为:假日值班和平时值班分别编排的情况下,如有两轮顺序重叠的情况,不再避开延迟。
3.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郑州大学值班电话:67780000;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
4.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5.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6.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党办和院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党办和院办批准后调整。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