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6年暑假总值班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6-06-27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日 期

带班院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7月23日

郭爱先

宋维清

王绍旭(招生就业处)

职正路(院长办公室)

7月24日

郭爱先

张 蕾

王保进(信工系)

彭 凯(文法系)

7月25日

郭爱先

张小雁

王彦雨(教务处)

曾维鹏(会计系)

7月26日

郭爱先

张王利

王智鹏(管理系)

程高林(总务处)

7月27日

张金安

张红阳

王 超(建工系)

潘 悦(艺术系)

7月28日

张金安

张现水

王廉廉(艺术系)

穆利涛(现教中心)

7月29日

张金安

李 博

王麓峰(会计系)

魏体晓(建工系)

7月30日

张金安

杨存博

冯 科(招生就业处)

丁 玥(金贸系)

7月31日

王新奇

杨明志

冯 浩(商学系)

丁玉枝(院长办公室)

8月1日

王新奇

沈定军

冯亚飞(总务处)

马巧丽(商学系)

8月2日

王新奇

钟江鸽

务孟俊(总务处)

尹红艳(商学系)

8月3日

王新奇

秦 旻

卢玉柱(现教中心)

王 佳(党委办公室)

8月4日

张 洁

顿雁峰

石守金(院团委)

王 璐(商学系)

8月5日

张 洁

韩炎涛

艾 方(人事处)

王 璨(外语系)

8月6日

张 洁

于 平

乔亚珺(体育系)

王丽丹(建工系)

8月7日

张 洁

毛振江

刘 帅(党委办公室)

王洢楠(总务处)

8月8日

段丰乐

王莉莉

刘 乾(图书馆)

王晓征(科研处)

8月9日

段丰乐

王新平

刘 渊(图书馆)

王海珍(教务处)

8月10日

段丰乐

韦杨建

刘 源(总务处)

王 艳(共科部)

8月11日

崔慕岳

石皓召

刘文拴(总务处)

王敏华(院长办公室)

8月12日

崔慕岳

刘景向

刘建辉(文法系)

王淑英(现教中心)

8月13日

崔慕岳

孙建超

刘贺猛(金贸系)

付冬晓(现教中心)

8月14日

王淑芳

朱永恒

刘晓川(评估中心)

冯艳艳(科研处)

8月15日

王淑芳

何 伟

刘毅平(现教中心)

厉 祎(信工系)

8月16日

王淑芳

宋维清

孙 鹏(学务处)

司东霞(现教中心)

8月17日

张 欣

张 蕾

孙永杰(评估中心)

田利迎(艺术系)

8月18日

张 欣

张小雁

孙钢烨(人事处)

田倩倩(外语系)

8月19日

张 欣

张王利

朱 帅(金贸系)

申志萍(总务处)

8月20日

张 欣

张红阳

朱风顺(金贸系)

白 鑫(信工系)

8月21日

戎庭银

张现水

朱光华(财务处)

艾 明(现教中心)

8月22日

戎庭银

李 博

江东华(管理系)

乔海燕(图书馆)

8月23日

戎庭银

杨存博

祁胜利(外语系)

乔焱宁(会计系 )

8月24日

戎庭银

杨明志

许 震(会计系)

刘 芳(财务处)

8月25日

张德伟

沈定军

许广庆(管理系)

刘 锦(会计系)

8月26日

张德伟

钟江鸽

邬治国(艺术系)

刘叶青(会计系)

8月27日

张德伟

秦 旻

齐广玉(现教中心)

刘玉梅(文法系)

8月28日

张德伟

顿雁峰

齐雷(建工系)

刘雪松(现教中心)

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院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党办和院办。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加强校园巡视,每天上、下午要到各值班点查看情况,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卫生等工作;

4.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5.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6.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党办和院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党办和院办批准后调整。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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