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根据我院工作安排,现将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工作通知如下:

1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17日,共3天。其中9月15日为中秋节,9月18日(周日)按照周五的安排上课上班。

2.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至7日,共7天。10月8日(周六)按照周四的安排上班上课,10月9日(周日)按照周五的安排上班上课。

3各单位要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各单位特别是学务处、各系要对师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引导师生文明过节;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师生的服务管理,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并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定祥和。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自查,中秋节前学院不再统一检查;学院将于9月29日上午9:00对十一放假前各单位的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请各相关单位参与检查人员在当日8:50前在行政楼大厅一楼集合。

4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校园保卫、环境保洁工作和留校人员的饮食保障,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5.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详细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并确保联络畅通。中秋节期间学院总值班人员请见2016年9月份总值班安排表,国庆节期间学院总值班人员请见2016年10月份总值班安排表。

6.各单位主管请通知本单位员工按时值班。

7学院总值班电话:62436138、62566808;学院保卫科报警电话:62436110。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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