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次数:次 来自:校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日 期
带班校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1月1日
王淑芳
毕鹏翾
杨 煜(会计学院)
娄利聪(会计学院)
1月2日
王新奇
袁雅莎
张建营(校长办公室)
孟凡娟(教务处)
1月3日
郭爱先
顿雁峰
张明奇(文法学院)
季建莉(图书馆)
1月4日
张德伟
崔瑾英
张荣凯(商学院)
尚瑞莉(学务处 )
1月5日
崔慕岳
职正路
张振中(体育学院)
岳晓宁(艺术学院)
1月6日
戎庭银
何 伟
杨东(艺术学院)
种明慧(科研处)
1月7日
张 洁
宋维清
沈明宇(管理学院)
胡 芳(图书馆)
1月8日
张金安
韩炎涛
张留杰(财务处)
庞继红(艺术学院)
1月9日
吴益民
王 铮
张速杰(艺术学院)
林 方(会计学院)
1月10日
王新平
张梦夏(信息工程学院)
郑 杰(会计学院)
1月11日
韦杨建
张雅博(招生就业处)
郑 晶(图书馆)
1月12日
冯善德
张巍炜(会计学院)
郑玲玲(文法学院)
1月13日
张 欣
苏 浩(金融贸易学院)
胡学博(学务处)
1月14日
张 蕾
邱文博(经管实验中心)
胡素桂(教学质量监测中心)
1月15日
田振中
时 峥(建筑工程学院)
1月16日
白 鑫
李 长(现教中心)
1月17日
石皓召
李 雷(金融贸易学院)
1月18日
刘景向
李 磊(信息工程学院)
1月19日
刘靖雯
李永利(会计学院)
1月20日
朱永恒
李红亮(总务处)
胡晴(科研处)
1月21日
李松涛(校团委)
赵 杨(建筑工程学院)
1月22日
李南方(发展规划处)
赵 磊(会计学院)
1月23日
李恒基(会计学院)
赵方园(信息工程学院)
1月24日
李柏臣(会计学院)
赵会燕(艺术学院)
1月25日
李贺(教务处)
赵丽红(外国语学院)
1月26日
张小雁
李赵法(校长办公室)
赵俊雅(教务处)
1月27日
陈 刚(会计学院)
1月28日
张王利
陈 坤(人事处)
1月29日
李海滨(学务处)
郝亚利(财务处)
1月30日
张延霞
李海雷(金融贸易学院)
唐新惠(经管实验中心)
1月31日
张红阳
杜留荷(金融贸易学院)
夏瑞芳(艺术学院)
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校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校办和党办。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加强校园巡视,每天上、下午要到各值班点查看情况,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卫生等工作;
4.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5.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6.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校办和党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校办和党办批准后调整。
校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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