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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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 作者:陈晨 复审:丁浥尘 终审:赵悦然 摄影: 来源:教务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6〕23号),现将教材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我校教师担任主编的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教材应符合正确价值导向、突出应用实效、确保内容质量、注重守正创新、严守出版规范和纪律底线等遴选条件。

推荐教材原则上应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申报限额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三、评审方式和程序

1.教材主编填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附件1)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学校就上交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认推荐教材,并进行公示。

3.学校将组织拟推荐的教材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系统上完成线上填报,同时上交加盖学校公章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系统下载或与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及其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一式一份),纸质教材(一式三份)最新版次印次的样书。

3.材料报送日期:2026年1月19日12:00前,教材主编将相关材料发送至101564@shengda.edu.cn,待评审结束,确认推荐教材后,上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225970969    

附件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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