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教务公告

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第十一批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6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第十批结项和第十一批立项工作的通知》(郑教高函〔2025〕264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市级教改项目”)第十一批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

市级教改项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严格遵循“学校申报、市级评审、择优立项、项目建设、统一结项”的规范流程推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我校限报10项,每个单位限报2项。

(二)选题要求。申报项目须依据《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选定研究方向。立项指南仅明确选题范围,而非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需结合立项指南要求拟定具体研究题目。其他具体申报要求参照(郑教高〔2022〕51号)(附件2)文件执行。

(三)申报人员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2.项目申报向教学一线倾斜,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主持申报的项目不低于限额的40%,校级领导主持申报的项目不超过限额的20%。

3.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成员数量3人,最多限3个单位15人。

4.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市级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5.项目主持人或参与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存在项目弄虚作假、同题兼报等行为,经举报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对已立项的市级教改项目,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给予批评教育和通报,取消立项资格,并核减该学院教改项目申报指标。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需填写《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

2.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立项申请书中所列项目主持人及主要参与人员近5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领域的核心成果,包括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部分页面复印件。

3.各单位需认真遴选、择优推荐并排序同时填写《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需提交《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word电子版,并把证明材料整理成1个PDF文档。

2.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整理,与《汇总表》一起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25年926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shdjyk@126.com。同时将盖章的《汇总表》送至行政楼302,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371-62436054

附件1: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教高〔2022〕51号)

附件3: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