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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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3-12-11

2014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自1211开始报名,本次报名将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形式

考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上午9:00开始,分批次考试。

考试形式:无纸化(全部上机考)

二、考试级别(科目)

级别(科目类别)

代码(科目)

考试时间

报考条件

考核课程代码

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

24(C语言程序设计)

120分钟

无限制

201、224

26(VB语言程序设计)

120分钟

无限制

201、226

28(Java语言程序设计)

120分钟

无限制

201、228

61(C++语言程序设计)

120分钟

无限制

201、261

64(Web程序设计)

120分钟

无限制

201、264

二级 (数据库程序设计类)

27(VFP数据库程序设计)

120分钟

无限制

201、227

29(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

120分钟

无限制

201、229

63(MySQL数据库程序设计)

120分钟

无限制

201、263

二级(办公软件)

65(MS Office高级应用)

120分钟

无限制

201、265

三级

35(网络技术)

120分钟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

335

36(数据库技术)

120分钟

获得二级数据库程序设计类证书

336

37(软件测试技术)

120分钟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

337

38(信息安全技术)

120分钟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

338

39(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

120分钟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

339

四级

41(网络工程师)

90分钟

获得三级科目35证书

401、403

42(数据库工程师)

90分钟

获得三级科目36证书

404、405

43(软件测试工程师)

90分钟

获得三级科目37证书

401、405

44(信息安全工程师)

90分钟

获得三级科目38证书

401、403

45(嵌入式系统开发工程师)

90分钟

获得三级科目39证书

401、402

报考说明:NCRE所有级别证书均无时效限制,三、四两个级别的成绩可保留一次。考生一次考试可报一科,也可以同时报考多个科目。如:考生同时报考了二级C、三级网络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三个科目,结果通过了三级网络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考试,但没有通过二级C考试,将不颁发任何证书,三级网络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两个科目成绩保留一次。下一次考试考生报考二级C并通过,将一次获得三个级别的证书;若没有通过二级C,将不能获得任何证书。同时,三级网络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两个科目成绩自动失效。

三、报名资格:

本校学生均可报名(2013级学生请至辅导员处报名),请各系辅导员做好宣传及资格审核工作。

四、收费标准:­

二级、三级:80元

四级:140元

五、报名程序:

1、1211日—1218日(1600),学生登陆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2.shengda.edu.cn/jwc/ )—点击“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在线报名系统”图标打开在线报名系统——输入学号和密码(注:即学生成绩查询系统中的学号密码)——核对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报考级别——等待辅导员审核——而后及时登陆查看报名信息及照片是否被辅导员审核通过(如果未通过请重新上传合格照片)——(若照片审核通过)签写考试诚信承诺书——提交报考信息——到辅导员处进行缴费——(待辅导员缴费确认后)登录查看是否报考成功。

2、1213日—1220在此期间辅导员及时登陆系统(使用登陆学籍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审核所带班级报考学生提交的照片。(注:我院一卡通照片不符合计算机等级考试照片规格要求,请大家不要使用,否则将无法报名成功)。

3、1219日—1224,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即照片审核通过的)学生前往辅导员处交报名费,辅导员及时登陆系统进行缴费确认,报名学生全部缴费确认后,辅导员分考试等级打印《NCRE缴费确认报名信息表》并签字。辅导员将报名费交出纳室,将缴费收据及《NCRE缴费确认报名信息表》到教务处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工作。

特别提示:

请报考的学生务必在1219日前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以便发现报考信息及上传照片有问题时能够及时更正,另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照片是否审核通过,只有照片审核通过,考生签写诚信承诺后,辅导员方可进行缴费确认,否则报名不成功。

                                                                                                       教务处

                                                                                                     20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