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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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选课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9-09-03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16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16级、2017级、2018级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毕业前(2-7学期)需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选修课学分(最低为6学分),否则不予毕业。

选课要求:

本科生在校四年期间,各专业至少选修传统文化类课程2学分,非艺术类专业至少选修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2学分。已修过的通识课程不能重复选,否则学分不予认定。附表为本学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一览表。

1.选课时间为2019年9月3日(10:30)--9日(23:00),9月10日-11日为补退选时间。每门课程至少60人选修才能开班,达不到开班要求的,此门课程将取消(网络课除外),选修该课程的学生需改选其他课程。

2.本学期通识选修课每人最多可选两门。选课提交后,一定要查看正选结果,核对是否错选、漏选。如因学生个人原因,造成错选、漏选,成绩将无法正常录入,无法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3.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并认真组织学生进行选课,避免因学生未获悉通知、选课操作有误等原因,所引发的选课失败现象。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选课。


教务处

                                                          20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