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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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3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2022-2023学年、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报送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全体本科在校学生的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内容。

二、填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三、其他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并从2023年4月1日起,逐月更新数据。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数据。

填报模板和填报说明见附件1:实习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填报说明、附件2:实习数据模板及填报说明。

请各二级学院指定实习数据报送负责人,并于2月28日前将二级学院数据填报负责人名单(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张翔,电话:62436508

教务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