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函〔2024〕310 号)精神,就我校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非常设学术机构性质的专家组织,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价、服务等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任务和组建方案见附件1。
二、推荐限额
推荐限额:各单位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分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 人(同一专家可同时推荐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此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专家)。
三、任职条件及要求
要按照教育部有关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着力推荐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教学能力强、有竞争力、业内认可度高的专家委员人选。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严格审核,于2024年6月4日16:00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shdjyk@126.com。
教务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