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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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05

各学院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保留入学资格期限

(一)因应征入伍的,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二)因病或其他正当事由不能按时入学的,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二、办理时间

报到之日起两周内

三、办理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由新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申请提交至所在学院的辅导员。提交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手续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下载并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

2.录取通知书;

3.身份证;

4.因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还需提供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可下发后补交);

5.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6.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学院审批

提交至学院后,由辅导员、主管领导初审并出具意见。初审时,应审核学生信息填写是否准确清晰、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

(三)学校审批

新生申请学院审批通过后,将所有材料交至教务处审核、备案。被批准的学生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为该生标注保留入学资格;存疑或不被批准的学生,教务处会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各学院,由学院通知学生。

四、其他说明

(一)在规定办理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原录取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0371-62436172

教务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