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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员外出培训、学术交流返校后材料提交方式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次   来自: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职员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管理办法》(升达〔2020〕2号),为加强教职员外出培训和学术交流的规范管理,完善教师培训档案,我校教职员在学习结束返校后,应将学习总结及分享交流会的新闻等电子材料报送教发中心登记存档。

为方便使用、提升操作便捷性,教职员外出培训、学术交流返校材料登记方式由原人事系统师资培养模块变更为一表通教职员外出培训、学术交流返校报告表。

操作路径:智慧校园——一表通系统——教职员外出培训、学术交流返校报告表。根据表单提示,填写参培人员、返校后发布新闻以及培训总结等材料。

教职员外出培训、学术交流报账将以一表通中登记的情况作为教师发展中心的审核依据,敬请周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62436360(内线6360)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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