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教高〔2019〕134号)的文件获悉,我校王安琪、田振中、杜霞三位教师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我校王安琪、田振中、杜霞三位青年教师于2015年被确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培养对象。我校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切实发挥青年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上述三位教师按照要求,在规定的三年培养期内,顺利完成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任务,经学校考核、教育厅审核等程序,最终全部顺利通过考核,被正式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是河南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精神,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施的“人才强校”工程,旨在加快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提高全省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此次我校三名教师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将有力地促进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